事實上,公眾和輿論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一些根本算不上事的事上了。從業內來看,食源性疾病才是當今食品安全的頭號敵人,其次是化學性污染(包括重金屬污染、農殘、藥殘、天然毒素),排到后面的才是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食源性疾病是指病原物質通過食物進入人體引發的中毒性或感染性疾病,常見的包括食物中毒、腸道傳染病、人畜共患病、寄生蟲病等。據公開數據顯示,衛生部每年收到的食物中毒報告在600-800例,發病2-3萬例,死亡百余例。而事實上還有絕大多數沒有報上來(漏報)。
不合格的食品就是有危害的食品?
不一定。一個產品被判為不合格原因有很多,包括標簽問題、超過保質期、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等。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有可能只是風味不佳了,未必就有害;至于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因為標準的制定一般都會留 “安全余地”,所以只能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會有引發健康問題的“風險”,但并不絕對致病。
含有危害物質的食品就是“毒食品”?
不一定??破罩谐Uf“離開劑量談危害就是耍流氓”,就是說,即使是食品中的危害物質,其是否產生危害要看其中的劑量。所謂的致病物質(包括“致癌物質”)在自然界中廣泛存在,并不是說一種食物中含有某種物質就有一定致病,致病還要考慮其劑量、致病條件。你可能會說,也許一兩次不會致病,但長期食用誰能保證不致病呢?(長期食用可能致病是媒體最常用的句子)——確實是這樣,所以我們要制定標準,標準的制定一般都會考慮“長期食用”的問題(包括照顧到特殊人群如老人、小孩),所以不超過標準規定的限量值一般是不用擔憂的,也不用扣上毒食品的帽子。
能不能別放添加劑?
如果從絕對安全的角度來說,當然是不吃任何添加劑為好,但添加劑也有好處:可以讓我們吃到更豐富、更便利的食品。比如沒有防腐劑,很多產品就無法長期保存,甚至連長途運輸都做不到。
實際上,只要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進行風險評估,制定出一個“限量值”(這個使用限量已經考慮到了“長期攝入”的問題),商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適量使用,那么它對消費者來說總體上就是安全的。傳言中的很多名聲很壞的東西,比如三聚氰胺、蘇丹紅、吊白塊、塑化劑等,實際上都不是食品添加劑,而是非法添加物。
有些食品如果不使用食品添加劑,還可能產生更大的危害,比如加工肉制品中是允許添加亞硝酸鹽的,這是因為肉制品中可能存在肉毒梭菌,而肉毒梭菌產生的肉毒素,其毒性比氰化鉀還要強1萬倍!而亞硝酸鹽能夠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長和繁殖。那么,我們在肉制品中添加極少量的亞硝酸鹽,其好處就遠遠大于風險了。
可能致癌物會不會致癌?
可能致癌物就是“可能”致癌物。根據國際癌癥研究機構致癌物質分類標準,1類是致癌,2A類為可能致癌(在動物實驗中發現充分的致癌性證據,對人體雖有理論上的致癌性,但實驗性證據有限),2B類可能致癌(對人體致癌性的證據有限,在動物實驗中發現的致癌性證據尚不夠充分;對人體致癌性的證據不充分,但是對動物致癌性證據充分;在有些情況下,不管是對人還是對動物致癌性的證據都很有限,但是有相關的機理分析可以提供證明)。
顯然,可能致癌與致癌肯定是有區別的。
根據資料:國際癌癥研究所對800多種化合物進行了分析,絕大多數都或大或小有致癌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咖啡、葡萄酒、白蘭地和清酒、泡菜,甚至還有曬太陽。不管是致癌或者可能致癌,都一樣跟劑量有關。比如大家都聽說過的“手機可能致癌”(屬于2B級),其中一項研究對象即是平均使用手機10年以上、且每天通話超過30分鐘的人群。
在很多報道中,最常見的就是“長期食用可能致癌”,這句跟“長期在路上走可能被車撞”有點類似。這樣的句式它有可能指的是“每天大劑量地吃上幾十年會有十萬分之一患上某種癌癥的可能”。
還有什么是能吃的?
可以這么理解大家的擔憂:似乎每個食品行業、每種食品都出過問題,于是給我們造成一種感覺,吃任何食品都可能中招。但如果純粹從“擔憂”這點來說,任何食品不管媒體有沒有報道都存在風險,因此如果我們想吃得安全的話,除了寄望于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的改善,更需要提高自身的甄別能力,主要建議是不要買三無產品,盡量選用至少中等價位的食品等等。
因為曾經發生過食品安全問題,就擔憂這種事隨時可能發生,這并不可取。我們顯然不會因為全國每天都有偷盜搶劫事件就不敢出門,并把周圍的所有人都懷疑為罪犯;同樣我們也不必因為每年有幾十起食品安全事件而發出“什么都不能吃了”的感慨。
有負面報道的食品,就一定要召回?
如果某個產品“出了事”,我們都會很關心企業如何處理這些產品,一般來說,召回是必要的措施。不管中國,還是歐美、日本等國的食品召回制度,都包含有這樣一些基本的思路:需要專業的組織對不安全食品進行評估,然后按照評估結果確定召回的級別和方案(召回的名稱、數量、批次、區域、措施等等)。
不安全食品的評估、認定,召回方案的制定,都需要一個嚴謹、規范的程序,因此,不安全食品的召回情況和輿論要求也許不盡相同,有時候負面報道指出的確實是不安全食品,有時候則未必是,這時候就不需要召回。此外,并非報道了某個品牌的產品不合格,該品牌的所有產品都要下架召回,如果經過安全評估,該品牌產品的其它類別、批次不會有影響,為什么要召回呢?好的食品安全召回制度應該是鼓勵企業主動發現問題、主動召回的,即引導企業誠信經營。避免企業趨向于隱瞞,最終造成企業和消費者雙輸的局面。
為什么食品安全事件越來越多?
食品安全總體背景就是:食品的絕對數量在增長,必然事件越來越多(指在一定時期內,過了某個時期,也許這個基數在增長或不變,但事件越來越少);因為對食品安全的認識在提高,很多原本沒有意識到、不列入食品安全問題的現在都算了;從主觀上來說,媒體報道的越來越多,你也會“感覺”到這類事件越來越多——哪怕這些報道有時并不屬于食品安全問題,有些還是不實報道。
我國的食品安全到底處于什么狀況?
在公開的評價中,最常見的詞語包括:總體可控、穩定向好、形勢嚴峻、任務艱巨、時有發生??傮w可控是局面,一般不會頻繁發生惡性食品安全事件,穩定向好是指趨勢,形勢嚴峻是指仍然面臨諸多風險,任務艱巨是指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時有發生是指事件發生的頻率。其中有些評價可能與公眾的感受完全不同,但我們要看到兩點:食品產業總體在向著整合、變強、有序的方向發展(我認為食品產業的發展狀況是比監管更深層的制約力量),另外就是社會的法制和道德狀況并沒有變得更壞。因此,食品安全的總體形勢應該會趨于好轉。
盡管大家對食品安全擔憂最多,意見最大,但我們應該相信:一個社會不可能某一個領域單獨變壞,不可能某一群人的道德水平就明顯更低。
如果我們說“在食品安全方面,我們是全世界監管力度最強的國家”估計大家都不會買賬。監管的好壞,涉及到很多方面,要評價起來并不容易。陳君石院士曾說過,也許是我們的監管制度是最嚴的,這一點或許是對的。但在制度之外,還要考慮包括監管體制的效率、檢測技術、配套的財政支持等因素。有兩個問題會讓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效能大打折扣,一是地方保護主義,二是基層監管人員的專業素質仍然無法和發達國家相比。
10
食品安全能做到零風險嗎?
不可能,食品安全沒有零風險。我們做任何一件事,甚至是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都可能面臨風險,何況是“吃”。我們都是“吃貨”,不能不吃。所以食品生產不是要承諾“零風險”,而是要將風險降得越低越好,降到風險可控的范圍。
對于食品安全“事件”要進行具體分析,因為實際情況很復雜,有些是人為的、故意的,但也有其它原因——這個道理大家都會認同,但在實際中往往就沒這么冷靜了,只要一曝光哪個企業的產品出了問題,經常是事件還沒查明,大家就開始批判,開始給企業定性,為什么會這樣?因為你潛意識里還是認為企業完全不應該發生任何事件的。